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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妇联“四措施”认真开展农村留守妇女 服务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5-01-07 11:11 来源:市妇联 作者:市妇联 浏览次数:29787

  一是组织留守妇女参与各类实用技术、法律知识等培训班。全市各级妇联每年利用实用技术培训班、创业就业知识培训班、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妇女参与培训。逐步提高妇女发展经济,创业就业的能力和技能。
  二是全市各级妇联利用“三八”法律宣传、禁毒防艾知识宣传等时机,大力开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宣传咨询服务,帮助广大妇女掌握基本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妇女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市妇联开展了“妇女创业”小额贴息创业贷款工作。鼓励和扶持一批妇女创业,逐步提高农村妇女的收入情况,引导外出务工家庭回流,改善留守妇女生存发展环境。同时也让留守儿童得到更好的家庭监管。
  四是为确实维护好留守妇女合法权益,市妇联进一步健全了信访维权工作制度,并联合市司法局、市法院等部门成立了宣威市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和宣威市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合议庭,有效维护了广大留守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宣威市妇联供稿
                             201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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