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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益区妇联做好“两癌”妇女筛查及救助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发布时间:2021-12-14 10:21 来源:沾益妇联 作者:沾益区妇联 浏览次数:3201

“两癌”是指乳腺癌和宫颈癌。“两癌”项目在全国自2009年7月开始实施,沾益区于2015年争取到该项目。为确保“两癌”项目真正惠及广大农村患病妇女,自项目实施以来,沾益区妇联、卫健局、财政局等部门多管齐下,在资金保障、技术服务、宣传发动和组织协调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截止2020年,全区共筛查妇女30000余人,争取到国家、省、市妇联项目救助资金23万余元,救助患病妇女76人。项目的实施提高了“两癌”妇女早诊早治率,降低了患病死亡率,初步探索建立了以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区域医疗资源整合、全社会参与的妇女“两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提高了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全区广大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也逐步得到提高。

            (一)开展“两癌”筛查工作。为关爱女性健康,增强女性的健康自我检测和防范保护意识。沾益区妇联联合区卫健局于在沾益区妇幼保健院开展“关爱女性 关注健康” 大型健康义诊活动,2021年共筛查妇女1000余人。


(二)开展“两癌”妇女摸底申报工作。为缓解农村“两癌”妇女的医疗和生活压力,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一是精心宣传。根据《关于开展全国“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待救助“两癌”患病妇女人数摸底工作的通知》要求,沾益区妇联召开全区乡镇(街道)妇联主席培训会议并及时将通知及相关表格转发至各乡镇(街道)妇联,各地妇联通过电话、微信、入户走访等方式,广泛宣传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患者救助相关政策、申报时间、所需材料等,切实提高广大妇女群众政策知晓率。二是精准摸排。扎实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各村妇联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作用,分点分片通过电话、微信、入户等形式开展摸排,同时加强部门协作,通过村卫生院反馈数据,再次摸排,要求各地妇联扎实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做到符合条件的不漏,不符合条件的绝不虚报,保证所有申报的患病妇女均符合救助条件。三是精确上报。对摸排上的人员,由各地妇联深入贫困妇女家中,详细填写和收集申报材料。各地妇联对申报人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填报信息,包括户籍、病种病情、贫困情况等逐条对照,确保摸底上报材料精准无误。    

2021年,上报符合国家级救助条件的“两癌”患病妇女共70人,省级救助14人。审批获得国家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患者17人,救助资金17万元,省级救助11人,救助资金5.1万元,市级救助3人,救助资金0.3万元。

(三)开展慰问及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区妇联按照要求,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患病妇女信息表、汇总表上报上级妇联,待审核通过、救助资金到位后,将对患病妇女进行走访慰问及救助资金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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