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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妇联关于开展 “作风转变年” 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02-08 10:25 来源:市妇联 作者:市妇联 浏览次数:32281

  为进一步加强市妇联机关作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市妇联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八大精神、省九次党代会和市四次党代会精神为引领,紧紧围绕市委四届三次全会提出的“2018年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着力强化妇联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实干意识、廉政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健全完善妇联机制,建设一支敢于担当、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公正廉洁高素质的妇联干部队伍,扎扎实实做好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努力推动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要求
  全市妇联组织要用十八大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工作,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妇联组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转作风,兴产业、促跨越、建小康”活动主题,以查摆分析、纠正解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切实加强妇联干部群众观念、服务意识、职责意识、效率意识、法纪意识教育,坚持查问题、改问题、转作风、提效能,达到学用结合。通过公开查找问题、公开服务承诺、公开整改问题,积极帮助基层和妇女群众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凝心聚力谋发展,只争朝夕促跨越”的干事创业氛围。
三、活动内容
  市妇联作风建设坚持机关带头、班子带头、领导带头,按照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突出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有针对性地抓好作风转变工作:
(一)严明纪律。查摆分析在贯彻执行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加强妇联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组织妇联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加强群众观念、服务意识、职责意识、效率意识、法纪意识教育,坚持查问题、改问题、转作风、提效能。二要抓好干部管理,健全落实管理制度,加强妇联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妇联机关党员干部务必做到“十个不准”:不准推诿扯皮,延误上级交办或企业、服务对象和妇女群众请办的事项;不准对服务管理对象态度冷硬,故意刁难,吃拿卡要;不准违法违规实施处罚、检查、审批、收费和采取强制措施;不准违反上下班工作纪律;不准在工作日午间饮酒;不准收受礼金和代币券;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准用公款旅游;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参加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凡违反“十个不准”要求的,严格对责任人问责,评先一票否决。三要加强妇联干部监督,切实把妇联干部置于群众与媒体的监督之中,对于妇女群众和媒体反映的妇联干部作风问题要严肃查处。四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政令法纪、考勤考纪、文风会纪、保守秘密等规章制度。
(二)建设产业。查摆分析在落实“产业建设年”活动任务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思路,结合“四群”教育活动,创新妇女创业就业“贷免扶补”工作、妇女“双学双比”和“巾帼建功”活动,创建妇联文明机关。2013年扶持4500户妇女创业就业,带动10000名妇女创业就业。创建3个“全国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为1500名农村妇女提供培训。创建巾帼家政示范典型,培养巾帼家政服务员500名。统筹城乡妇女发展,切实为妇女群众办实事。
(三)服务发展。查摆分析服务态度、服务标准、服务水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市妇联创文明机关活动,一是推出“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把椅子、一杯茶水、一份关心”的五个一服务,规范文明用语,树立诚信公正、热情为民的良好形象。二是实行严格的服务承诺制,做到“五个办”,即:当天的事情当天办,紧急的事情立即办,繁杂的事情协调办,份外的事情协助办,份内的事情尽力办。三是妇联机关各部室建立上级领导交办事项、基层妇女群众请办事项台账,实行每月进行督查。对首问负责、服务承诺等实行每月检查,为基层妇女群众提供全方位、高效率的服务。
(四)厉行节约。查摆分析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公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对违反《曲靖市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关于严禁滥发奖金的规定》、《关于严禁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规定》、《关于严禁公款大吃大喝的规定》,公务经费开支不规范,节假日不定点停放公车、未经批准私驾公车和非公务活动使用公车等不良行为决不姑息,认真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以此作为“作风转变年”的重要抓手,坚持“真实、全面、及时”公开的原则,使公开工作常态化。二是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经费支出、“三公”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规章制度。
(五)联系群众。查摆分析宗旨意识、群众感情、维护妇女儿童合法利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纠正解决群众观念淡漠、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思想严重,群众工作态度、方法简单等不良行为。二是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以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和群众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四群”教育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做好市妇联干部38户联系户的关爱帮扶活动。
四、主要措施
  活动坚持市妇联党组统一领导,各部室各负其责,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开展明察暗访。由作市妇联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干部职工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全年市妇联不少于6次,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纠正。
(二)实施全面监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对转变作风工作的要求,作出全面履责,妇联机关干部不发生违规行为承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全面接受妇联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实行通报问责。对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对责任人员按照曲靖市妇联相关制度和《曲靖市妇联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办法》进行处理。
(四)及时查处惩治。对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按干管权限报有关部门处理。
(五)纳入考核。活动情况纳入2013年综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方法步骤
  妇联“作风转变年”活动分为宣传动员、查摆整改、建章立制、巩固提高和总结表彰五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3年3月)。一是召开动员会议,及时进行动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全市“作风转变年”动员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市妇联“作风转变年”活动。二是制定市妇联党组中心组、市妇联机关党支部暨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章》,学习党的十八大、省委九届四次全会、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学习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市委的实施办法,学习全市“作风转变年”活动内容,做好学习笔记,结合实际撰写2篇不少于1000字的心得体会文章。三是紧紧围绕市委提出“2018年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组织以“转作风、兴产业、促跨越、建小康”为主题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统一思想,不断增强市妇联机关干部职工转变作风的责任感、紧迫感。要认真清理市妇联及各部室的工作职能,以及每个岗位和每名妇女干部的职责,做好作风转变公开承诺,并采取一定方式向社会公示。
(二)查摆整改阶段(2013年4月—10月)。在集中学习讨论的基础上,要组织查摆剖析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落实。一是围绕服务保障“产业建设年”活动,重点对照严明纪律、建设产业、服务发展、厉行节约、联系群众等五个方面的要求,真正找出影响妇联工作和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二是召开以“转作风、兴产业、促跨越、建小康”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针对查摆和反映的意见建议深入剖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三是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集中进行整改,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突出解决什么问题。四是结合妇联实际开展“开门评作风”活动,通过设立征求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妇女群众对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整改措施、整改情况及时向妇女群众公布,真正实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接受妇女群众监督,全面服务妇女群众。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3年11月)。一是针对问题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妇联机关作风转变规范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二是梳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面向妇女群众公开,方便妇女群众办事,接受妇女群众监督。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3年12月)。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回顾,对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措施进行弥补,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把妇联机关作风转变纳入经常化、制度化、常态化轨道。
(五)总结表彰阶段(2014年1月)。对“作风转变年”活动进行全面回顾,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地推进市妇联机关作风建设。通过总结经验,找准不足,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拟定2014年市妇联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计划。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市妇联“作风转变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妇联“作风转变年”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强力推进市妇联“作风转变年”活动。
 
 
 

                            中共曲靖市妇联党组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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