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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思考与建议

发布时间:2015-12-15 10:40 来源:市妇联 作者:市妇联 浏览次数:100508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进城务工,造成了“留守儿童”数量不断增加。 据统计,我国现有留守儿童超6000万 ,占整个农村儿童的37.7%,其中近半数一年内见不到父母。就富源县而言,现有农村留守儿童达38156人,占全县儿童总数的15.9%。其中男童19840人;女童18346人。父母一方外出务工的有15009人,占留守儿童总数的39.33%,父母双方外出务工的有23147人,占留守儿童总数的60.67%。这些留守儿童因父母长期不在身边,面临着道德、心理、教育、安全等诸多问题的挑战和考验。
  一是留守儿童存在学习上的困难。一方面,打工父母对子女总体期待过低,调查中发现,部分农民工潜意识里认为,农村孩子学业有成的机率不高,对孩子的学习总体期望值较低,缺乏硬性约束,将孩子的学业定位在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上,将孩子的前途定位在外出打工上。另一方面,监护人对留守儿童学习介入过少。有四成多的留守儿童是与外公外婆、爷爷奶奶等祖辈生活在一起,作为一个特殊的监护群体,这些老人普遍年龄大,身体差,文盲比例较高,不但在学习上无法给留守儿童切实有效的帮助和辅导,而且由于年龄差距太大,与留守儿童思想观念差异极大,存在明显的沟通障碍,教育管理上弊端较多。加之他们还要承担家务劳动和田间农活,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关注孩子的学习。
  二是留守儿童存在心理性格缺陷。由于外出务工的父母常年在外奔波,回家频率低,与留守子女联系较少,对于孩子的成长缺乏足够的关注和指导。而青少年正处于情感、性格变化的转折时期,长期与父母分离,极易使他们的性格变得内向、自卑、悲观、孤僻。究其原因,主要是监护人管不了,不敢管,不会管,外出父母则管不到位,舍不得管,留守孩子几乎生活在无限制状态下,无形中助长了其自私任性、霸道蛮横、逆反心理。许多留守儿童在家里不听祖辈教导,在学校道德品行较差,不遵守规章制度,常有迟到、旷课、逃学、说谎打架,欺负同学等行为,有的迷恋网吧和游戏厅,甚至与社会上一些有不良习气的人混在一起。对留守儿童的种种行为问题,监护人、家长、学校等方面都感到难以解决。
  三是留守儿童缺乏亲情关怀。父母在外打工对留守儿童生活的影响较为复杂,其中情感缺乏问题是最严重也是最现实的问题。由于父母不在身边,留守儿童长期缺乏亲情的抚慰与关怀,往往焦虑紧张,缺乏安全感,人际交往能力较差。大多数留守儿童表现出对家庭经济、父母健康和安全的忧虑,不希望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且随着父母探亲频率降低,联系次数减少,留守儿童在人际交往、性格、生活感受、人生理想、协作求助、学业成绩等方面发生障碍的比例呈明显上升趋势。
  四是留守儿童存在安全隐患。对于环境适应能力较差,自制力较弱的孩子来说,加强安全防护工作至关重要。但由于学校、家庭之间存在安全衔接上的“空档”,学校不可能面面俱到,监护人又普遍缺乏安全保护意识和防范防护能力,导致留守儿童伤人或被伤害等安全隐患无处不在。据调查,全国18.6%的少女性侵案发生在留守家庭。
  目前,留守儿童问题已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的重视与关注,有关部门也做些大量的工作,但这些工作在“点”上较多,没有形成“线”上合力。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的困难:
  一是工作机制不健全、主体责任不明。关爱留守儿童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在强有力的政府部门主导下,多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做好的系统工程。目前没有一个主导单位起牵头作用,没有根本性地从体制、机制上减少留守人员,没有指导性的、可操作性的实施意见,没有专项的工作经费等;
  二是爱心资源分散,没有形成合力。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由于没有一个强有力的主导单位,导致许多爱心资源分散,尚未形成合力;社会为留守儿童提供的校外活动场所欠缺,学校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还有待加强;网吧、电子游戏等社会环境对留守儿童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较大,又加之留守儿童监护人的综合素质整体偏低,教育管理力不从心,导致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与家庭教育很难形成合力。
  针对以上留守儿童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强源头控制,切实从制度机制上减少留守儿童数量。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全国、省、市、县(市)、乡(镇)政府要成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爱留守妇女、儿童、老人行动计划》和具体的实施办法,有关各方要明确责任,分工合作;要将留守儿童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纳入到对各级各部门全年工作考核目标,及时检查、督促,要尽可能统筹解决开展留守人员关爱工作经费问题,使工作落到实处。并在政策层面上为解决留守儿童入学问题出台一些具体举措。如:城市应加大办学力度,扩大容纳能力,降低入学户籍、成绩、费用等门槛,让务工人员的孩子能够享受跟随父母外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外出父母尽可能携带子女,或者外出父母的一方应尽可能留在子女身边,父母每年至少和子女团聚一定时间,并以各种方式和子女加强日常联系等;农村应着力加大对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和投入力度,改善其办学条件、寄宿设施,充实农村教师队伍,加强教师心理疏导能力建设,确定专门教师负责留守学生工作等。
  二是强化主体责任,切实让家长履行起第一监护人的职责和义务。强化农村家长的监护责任,让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到对自己孩子不可推脱的第一监护人责任意识。要利用村民大会、媒体宣传等形式,在农村加大对留守儿童现状及个案的宣传,提升农村家长的责任感。要利用农忙或者春节务工人员集中返乡的黄金时节,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责任,外出打工要三思而后行,孩子的成长比金钱重要。父母都外出务工的,尽量将孩子带在身边,让其在打工地接受义务教育。学校要与留守儿童家长建立联系平台,与留守儿童家长、监护人互留电话,经常交换意见,督促家长关注自己孩子的成长。
  三是突出学校基础作用,构建多元化的关爱服务体系。学校肩负着未成年人教育的主要任务,应全面掌握留守学生基本情况,全力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全力保障留守学生安全,积极开展服务关爱行动,设置亲情电话,开展人文关爱活动等;社会各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人大、政协等部门加大对这方面工作的调研和督促,妇联、团委、民政等部门应加大教育宣传力度,运用家长学校、妇女之家等举办家庭教育培训班,加强对家长或监护人的培训教育与指导服务,帮助他们更新家教观念,掌握家庭教育的知识与方法,提高监护能力和教育水平;要发动更多的妇女干部、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职工及志愿者等参与这项工作。对这些爱心人士,相关部门要对他们进行较为专业的教育和心理疏导技能培训,让他们具备一定的教育专业能力和沟通技巧,关爱帮扶方式要从传统的简单给钱、给物向充当孩子心灵朋友的角色转换,共同促进孩子的健康快乐成长。
 
 
 
 
                          富源县妇联供稿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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