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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巧女子”创业增收计划 等巾帼示范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2 13:46 来源:市妇联 作者:市妇联 浏览次数:81154

各县(市、区)妇联、市直单位妇委会(女工委):
市妇联四届四次执委会对2016年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围绕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省妇联的工作要求,市妇联决定在全市新创建一批市级“巧女子”创业增收计划示范点、“巾帼科技示范基地”、“巾帼文明岗”、“巾帼共建美丽乡村示范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1、曲靖市“巧女子”创业增收计划示范点9个;2、曲靖市“巾帼示范基地”9个;3、曲靖市“巾帼共建美丽乡村示范点”示范单位 9个;4、曲靖市“巾帼文明岗”30个。(详见附件1)
二、创建条件和标准
(一)曲靖市“巧女子”创业增收计划示范点
1、促进当地手工制作长足发展以妇女为主从事编织、刺绣、剪纸、布艺、民族服饰等传统手工艺,开发具有当地特色的手工艺产品,促进当地手工制作长足发展,使其真正成为文化创意产业和妇女创业重要载体。
2、带动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带动妇女创业就业特别在妇女居家灵活就业上带动作用明显,成绩突出。带动妇女居家灵活就业不低度于200人。
(二)曲靖市“巾帼示范基地”
      1、科技水平先进。围绕本地优势产业和产业结构调整,突出科技创新。能够推广运用先进、成熟的新技术、新品种和新设施等,科技含量较高,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能够面向广大妇女开展实用技术、经营管理等培训,基地每年培训不少于50名妇女,认定一批巾帼科技人员。
    2、经营规模较大。规划布局合理,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产业化、集约化、现代化生产程度高。种植类面积在50亩以上;养殖类大型牲畜年出栏200头以上,肉禽年出栏5000羽以上,水产养殖面积30亩以上;农副产品加工类年产值30万元以上。
  3、示范作用显著。在推动当地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中发挥重要作用,积极拓展生态保护、文化传承等新型功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明显,在当地有一定的代表性、示范性,能带动妇女群众增收致富。
    4、服务功能较强。扶持一批以妇女为主体或妇女领办的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协会,引导妇女走产业化、专业化、组织化的发展道路,推动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和产供销一体的产业链,每年为100名妇女群众提供信息、技术、销售等服务。
  5、管理科学规范。有健全的管理机构、职责清晰,要求明确,规章制度完备,检查、监督与管理机制科学规范,可持续发展能力强。
(三)曲靖市“巾帼共建美丽乡村示范点”
1、由县市区妇联牵头指导县级以上“巾帼文明岗”在结对挂钩村巾帼共建美丽乡村示范点”创建工作。
2、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在示范点实施“五送”行动,即:宣传教育送理念,营造妇女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组织培训送技能,帮助农村妇女提高综合素质和创业就业能力;爱心助困送温暖,改善贫困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发展条件;维护权益送平安,积“小安”为“大安”; 倡导文明送和谐,开展“家教教训家风”教育,推动家庭文明理念向农村辐射。大力开展“美化家园、美化家庭、美化自己”的“三美化”活动。
3、按照农村“妇女之家”有组织、有阵地、有培训、有活动的要求,整合“巾帼文明岗”资源,动员社会各界人才和巾帼志愿者,利用技术和行业资源优势,支持挂钩联系村依托“妇女之家”阵地,共同开展各具特色的“五个一”主题活动(提供一项服务、举办一次活动、发展一支致富队伍、举办一期培训班、解决一个问题”)。                                          
(四)曲靖市“巾帼文明岗”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把创建活动纳入单位文明建设规划,专人负责或分管,定期指导和检查,有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为创建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
2、立足创建。创建氛围浓厚,明确争创计划和目标,细化创建标准,规范内部管理,树立社会责任意识,注重团队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岗村共建”活动,投身曲靖经济建设,业绩突出。
3、优质服务。岗位成员政治素质高,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争先创优、从业文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岗位成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4、示范性强。岗位成员中女性占50%以上,争创岗位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先进示范性和导向性。
三、具体要求
(一)创建县(市)区妇联和市直单位妇委会(女工委),要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妥善选择示范点,细化创建工作,2016年4月30日前,将推荐的创建点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报市妇联城乡部;
(二)创建县(市)区妇联和市直单位妇委会(女工委)要加强对创建单位的督促和指导,确保创建工作收到实效。县(市)区妇联要充分利用“贷免扶补”、“妇女发展循环金”、“两个十万”、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妇女创业就业政策和资金加强对示范点的扶持力度。
(三)2016年6月31日前,分别填写曲靖市“巧女子”创业增收计划示范点”、“巾帼示范基地” 、“巾帼文明岗”、“巾帼共建美丽乡村示范点”示范单位申报表(附件3),撰写2000字左右事迹突出,真实准确,文字简洁的创建工作总结(一式2份),加盖公章纸质及电子版报送市妇联城乡部;
(四)根据创建情况,对创建示范效果显著的示范点市妇联将通过培训费、以奖代补等形式给予经费补助和奖励。2016年12月31日前市妇联组织验收和检查(其中“曲靖巾帼科技示范基地” 须在基地显著位置设置标志牌)后正式命名。
联系电话0874—3122904;
邮箱:ycs3122903@126.com)
附件:
1、2016年曲靖市“巧女子”创业增收计划示范点、曲靖市“巾帼科技示范基地”、 曲靖市“巾帼共建美丽乡村示范点”、曲靖市“ 巾帼文明岗”名额分配表

 /uploads/uploadfile/2016/0422/20160422015538183.docx
2、2016年曲靖市“巧女子”创业增收计划示范点、“巾帼科技示范基地”、 “巾帼共建美丽乡村示范点”、“ 巾帼文明岗”推荐汇总表
/uploads/uploadfile/2016/0422/20160422015538324.docx
3、曲靖市“巧女子”创业增收计划示范点申报表
曲靖市“巾帼示范基地” 申报表
曲靖市“巾帼共建美丽乡村示范点”申报表
曲靖市“巾帼文明岗”申报表

/uploads/uploadfile/2016/0422/20160422015539507.docx
 曲靖市妇女联合会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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