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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妇联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6-08-01 09:50 来源:市妇联 作者:市妇联 浏览次数:5456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曲政办发〔2013〕12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曲靖市妇联2015年部门决算予以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曲靖市妇联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曲靖市妇联是各族各界妇女在中共曲靖市委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主要任务是:
1.指导全市各级妇联依照《中华妇女联合会章程》开展妇女儿童工作。
2.指导和推动全市“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家庭文明建设”活动。组织动员各族各界妇女投身改革开庭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3.指导全市各级妇联的舆论宣传工作,向社会宣传妇女,向妇女宣传社会。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4.代表妇女参与全市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规划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有关意见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5.调查研究全市不同地区妇女儿童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提出建设。
6.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为妇女儿童服务的渠道,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与女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
7.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做好统战工作。
8.承担曲靖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主要工作
1.妇女创业就业成效好。2015年全市妇联共发放“贷免扶补”小额贴息贷款2.6亿元,扶持3600人创业,带动1万余人实现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覆盖面不断扩大,为650户创业妇女争取贴息贷款4838万元。“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进展顺利,为500户小微企业争取补助资金1500万元。争取循环金50万元扶持25名妇女创业。会泽五星乡王玉莲利用循环金将原有的10余个山葵种植大棚扩大到50余个,带动近200名妇女增收致富。师宗大同高小叶利用小额贴息贷款等妇女发展项目扩大经营规模,带动种养殖近5000户增收432万余元,创业事迹在央视《致富经》等栏目播出。
2.巾帼示范创建见实效。各级妇联强化“巾帼示范基地”作用,组织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涌现了宣威灯盏花种植大户王美玲、沾益生猪养殖大户吴双存等一批生产规模大、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强的种养殖、加工示范基地和女科技示范户、女专业大户。以争创“巾帼示范岗”、争当“巾帼建功”标兵活动为载体,引领城镇妇女岗位建功、岗位成才。创建省级“巾帼创新业示范基地”8个,市级“巾帼科技示范基地”6个、县级29个,市级 “巾帼文明岗”30个、“岗村联动·共建美丽乡村”示范点9个,在马龙创建“曲靖市巾帼林”。通过“百千万农村妇女培训计划”,累计培树巾帼科技致富带头人2089人,开展妇女实用技术、卫生健康知识等培训1885期27.2万人次,1266名妇女获农函大或农广校证书,1100人获女农民技术员证书。
3.巾帼家政服务展风采。抓住曲靖被列为云南唯一一家养老服务业改革综合试点城市的契机,各级妇联充分发挥巾帼家政服务在养老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把家政养老服务作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妇女创业就业、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抓手,依托云南省女子技能培训学校和曲靖必洁家政培训学校,全年共培训家政服务员630人,其中养老护理员562人,育婴员68人,58人取得高级资格证。成功举办了全市家政服务技能大赛,并承办了全省大赛。经过精心准备,强化培训,优中选强,在全省大赛中曲靖选手包揽了育婴、家政、养老护理三个项目的第一名,为推动全市家政服务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曲靖被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妇联和省老龄办列为“云南省养老综合服务培训基地”。
4.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多样。“三八”节前夕,组织处级女干部、女企业家130余人到曲靖监狱开展警示教育、帮教服刑女犯、同监狱民警联谊座谈等活动。通过面对面帮教,服刑人员深受感化和触动,坚定了回归社会的信心;同时增强了女民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牢筑了女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举办“巾帼在行动·送法到家”系列普法宣传教育活动3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开展法律法规巡回宣讲10余场次,进一步提高了妇女群众学法、用法和依法维权能力,营造了全社会关爱妇女儿童的良好氛围。市妇联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六五普法先进单位”。
5.妇女儿童源头维权渠道更加通畅。为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破解妇女儿童维权难点,新成立了1个市级、9个县级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调解委员会,命名了9个市级反家庭暴力投诉站。富源中安镇、宣威龙场镇、马龙通泉镇、罗平九龙镇将反家庭暴力投诉站设在派出所,实现了家庭暴力受害者投诉有门,案件做到早预防、早介入、及时调处。通过女代表、女委员向“两会”提交涉及妇女儿童维权中的热难点提案、议案7件,其中“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提案得到市政协的重点关注,组织政协委员深入9县(市、区)开展专题调研和协商,提交的调研报告得到了市委主要领导批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开展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中妇女权益维护专题培训,对预防拐卖妇女儿童、《反家庭暴力》的立法工作进行调研。陆良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得到全国人大、妇联联合调研组的充分肯定。配合组织部门,对村级组织换届中女性进村“两委”及全市女干部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提交了调研报告,建立了女干部人才库。
6.妇女儿童信访案件妥善处理。通过信访窗口、“12338”热线、妇女儿童维权中心、“中国妇女法律援助行动”等渠道,加大妇女儿童信访案件办理力度,县级以上妇联共接待案件595件,结案率达到了100%。依托曲靖妇女儿童法律维权中心共承办援助案件17件,为妇女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沾益贫困妇女吴云美因丈夫脑溢血过世、两个儿子患血友病陷入困境,在一筹莫展之际县妇联伸出了援助之手,筹集资金36万元,解决了燃眉之急。
7.妇女儿童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召开全市实施两规划中期监测评估工作会议,组建由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及有关专家、人大代表参加的5个实地评估督导组,对全市9个县(市、区)和5 个成员单位开展了实地评估督导,及时掌握指标进展情况,对重难点指标进行梳理,向检查单位反馈意见,将调研情况及时报市政府,促进指标按时完成。投入资金30余万元,在沾益、会泽、罗平创建 “留守儿童之家”3个。实施“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安居住房援建”项目,帮助师宗、马龙4名农村单亲贫困母亲住上新居;联合卫生部门实施“两癌”筛查项目,为5万名妇女提供“两癌”免费筛查救助;在陆良、会泽开展禁毒防艾创新项目,帮助妇女儿童远离毒品和艾滋病的危害;共计投入资金40余万元。
8.开展“寻找最美母亲”评选活动。按照习总书记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讲话精神,联合市委宣传部开展了“感动曲靖·寻找最美母亲”评选表彰活动。在各级妇联组织层层评选上报的基础上,市妇联确定最美母亲候选人20名,并邀请曲靖主流媒体进行全程拍摄报道。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传统美德,各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罗平“好爸好妈”评选、富源“点赞家教”随手拍等活动,使家庭的文明和谐引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9.举办“巧女子”手工艺作品展。为弘扬挖掘民族文化,“三八”期间举办了寻找“非物质文化遗产”巧女子手工艺作品展,集中展出刺绣、雕刻、陶艺、剪纸等手工艺作品700余件,吸引了来自各地的5万余群众,达成意向成交金额30余万元,实际成交金额23.9万元。展览不仅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更唤起了人们对民间传统手工艺的情感记忆,在文化传承保护方面发挥了妇女的独特作用。
10.拓展“家庭”创建活动内涵。以“平安家庭”创建促进社会稳定,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罗平吴仕太家庭获全国“最美家庭”提名奖,陆良王惠英家庭获云南省“最美家庭”,市级共评选出“最美家庭”30户。充实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开展家庭教育知识进社区、进基层活动,举办家教骨干培训班70期。通过1495所家长学校举办培训班2891期,以“儿童之家”为载体,开展家庭教育讲座、亲子活动38场次。
11.服务基层能力进一步提升。在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中,通过专题党课、集中辅导、参观学习等方式,加强爱国主义、革命传统和警示教育。开展民情调查走访征集活动,对收集到10余条意见建议认真进行整改,进一步提升妇联机关干部服务基层的能力。按照市委“挂包帮、转走访”和选派新农村驻村指导员工作要求,履行精准扶贫挂钩联系单位职责,为马龙马过河镇何家村、月望乡越州屯解决了人饮工程改造、排水沟支砌清淤工程资金38万元,为贫困户送去价值10余万元的春耕物资。
12.妇女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按照“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原则,探索建立灵活多样的妇女组织形式。创建命名了9个市级优秀妇女组织示范点,进一步提升妇联组织的凝聚力。麒麟三宝街道新龙妇委会通过成立生猪养殖协会、农闲时带领妇女集体外出务工等帮助妇女增收致富。市女企业家协会新发展会员30余名,并组织会员到普洱等地学习交流新农村、产业发展工作,为罗平患病儿童、沾益敬老院等捐款捐物10余万元。
13.妇女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积极配合省妇联和市委组织部,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妇女干部的培训工作。先后选派3名妇联干部赴北京、四川参加家庭教育和心理干预以及“儿童之家”管理员培训;组织市县乡妇联干部221人次参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权能力提升、家庭教育、妇女儿童发展工作等培训,乡镇妇联干部实现了培训全覆盖。市妇联举办了200余人参加的妇女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省内外专家、教授进行专题辅导。
二、市妇联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市妇联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曲靖市妇联。市妇联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3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6人。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点击下载)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市妇联部门决算总收入642.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2.8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2014年市市妇联决算总收入354.94万元,2015年总收入比2014年总收入增加了287.86万元,增加了81.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收入增加了50.65万元,项目经费增加了237.21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559.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24万元,占总支出的33.46%;项目支出372.28万元,占总支出的66.54%。2014年市妇联决算总支出245.76万元,2015年总支出比2014年总支出增加了313.76万元,增加了127.67%。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了50.65万元,占2015年决算总支出的9.05%;二是加大了对基层项目及资金的扶持力度,项目支出增加了263.11万元,占2015年决算总支出的47.03%。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市妇联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7.97万元,比2014年度的日常支出86.68万元,增加了41.29万元,占2015年决算总支出的7.38%。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7.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7%。离退休人员支出59.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市妇联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2.28万元。比2014年度决算项目支出的109.17万元,增加了263.11万元,占2015年决算总支出的47.02%。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见“2015年主要工作”部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妇联201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9.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及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9.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7.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8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85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市妇联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6.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81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5.2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市妇联2015年部门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4.85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市妇联2015年部门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2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4年决算车辆保有量相同;运行维护费4.82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0.1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市妇联2015年部门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193人,接待费开支1.81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0.18万元,接待来曲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下级妇联及对口单位。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妇联2015年部门运行经费支出20.05万元,2014年部门运行经费支出20.81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9.36万元、印刷费1.42万元、邮电费0.93万元、差旅费1.34万元、会议费0.96万元、劳务费0.83万元、工会经费2.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0.68万元、其他2.32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曲靖市妇联
                             201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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